白居易(772—846),唐代诗人。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。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贞元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在文学上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其诗语言通俗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
其一江南好,风景旧曾谙:日出江花红胜火,春来江水绿如蓝。能不忆江南?其二
其一山僧对棋坐,局上竹阴清。映竹无人见,时闻下子声。其二小娃撑小艇,偷采白莲回。
人间四月芳菲尽,山寺桃花始盛开。长恨春归无觅处,不知转入此中来。
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